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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如何确定赔偿责任?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如何确定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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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甲在丈夫陪同下徒步经过宽敞公共人行道时,遇趴在台阶上休息的由乙饲养的一只棕色“泰迪犬”;“泰迪犬”见甲夫妻接近,站立起来向甲方向走了两步(约50公分),此时甲与“泰迪犬”相距约3米,甲见狗靠近,惊慌往其左侧避让时摔倒受伤。甲共计损失20余万元。乙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是部分赔偿责任还是全部赔偿责任?

  甲在丈夫陪同下徒步经过宽敞公共人行道时,遇趴在台阶上休息的由乙饲养的一只棕色“泰迪犬”;“泰迪犬”见甲夫妻接近,站立起来向甲方向走了两步(约50公分),此时甲与“泰迪犬”相距约3米,甲见狗靠近,惊慌往其左侧避让时摔倒受伤。甲共计损失20余万元。乙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是部分赔偿责任还是全部赔偿责任?

  一是审法院认为,公民的人身权受法律保护,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乙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致使饲养的狗肆意在公共场所活动,并在靠近甲时令甲受到惊吓倒地受伤,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考虑到甲由于过度惊慌,采取避让措施不当摔倒自己受伤,其本身存在重大过失,一审法院酌情判决乙承担30%的责任。

  二是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有误,予以纠正,撤销了一审判决,最终判决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因此,在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饲养动物虽然未直接接触受害人,但因其追赶、逼近等危险动作导致受害人摔倒责任纠纷受伤的,应认定其与损害与受害人发生结果身体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能举证证明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当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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