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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司法厅作出了湘司许(2021)309号、湘司许(2021)310号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湖南优驰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为湖南国简律师事务所,准予湖南国简律师事务所变更章程。

发布时间:2021-10-27 文章作者: 本站 文章来源:本站

  湖南省司法厅作出了湘司许(2021)309号、湘司许(2021)310号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湖南优驰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为湖南国简律师事务所,准予湖南国简律师事务所变更章程。

  2021年7月20日,湖南省司法厅作出了湘司许(2021)309号、湘司许(2021)310号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湖南优驰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为湖南国简律师事务所,准予湖南国简律师事务所变更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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