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简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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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治网络谣言!公安部依法关停违法违规账号2.1万余个!
· 宁波一教师体罚学生,教育局:情况属实,已立案调查
· 旅行社禁止记者律师参团?或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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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细节》——罗翔
一、整治网络谣言!公安部依法关停违法违规账号2.1万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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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宁波一教师体罚学生,教育局:情况属实,已立案调查
据媒体报道,近日,一位新闻从业者在朋友圈爆料,自己在网上团购预订一家云南旅行社时,因为持有记者证被客服建议不要跟团。昆明一家旅行社客服人员直接表示:“没有旅行社愿意接待记者。”另一家旅行社客服经理也表示,“玩的话,就不要说是记者了,像律师之类的,也不会收。”
7月19日,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网传有关“云南部分旅行社禁记者律师参团”新闻的声明》。声明如下:
我公司已关注到网络上关于“云南部分旅行社禁记者律师参团:不收“敏感行业”客户,怕被拍购物行程”的相关报道。我公司第一时间对报道内容进行了全面核查,尚未发现我公司业务涉及以上报道内容。
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此事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国简观点:记者、律师并非洪水猛兽,却被多家旅行社拒之门外,着实令人咂舌。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记者律师由于职业的特殊性,比一般的消费者更熟悉旅游市场规则,更懂得利用相关法规维护自身权益。旅行社公然作出此举,颇有些欲盖弥彰的含义,若本身行得正坐得端,又何惧记者律师挖出猫腻来呢?此类行为也并非首次出现,早在2017年,某一旅游网上一则云南旅游项目就曾明确禁止记者参团。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旅游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行团对旅游者或消费者的群体予以限制的行为,限制了特殊群体的权利,剥夺了特殊群体作为消费者的选择权,属于违法行为。旅行社拒绝所谓的“敏感行业”参团,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损害了旅游业的声誉。对于云南这一旅游大省来说,平息舆论还不够,更重要的还是要加强当地旅游市场管理,保证旅游社在合理合法范围内经营,严抓歧视消费者、损害消费者正当权益的不良商家。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对于这一类限制记者参团的旅行社应保持警惕,威胁到自身合法权益时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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