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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简周刊|第59期

文章作者: 管理员 文章来源: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7-25
第58

国简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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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整治网络谣言!公安部依法关停违法违规账号2.1万余个!

    · 宁波一教师体罚学生,教育局:情况属实,已立案调查

    · 旅行社禁止记者律师参团?或涉嫌违法!

    · 上周法规、热点速递

    ·法治的细节——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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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切能够理解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洛克(英)《政府论》

 热点报道


一、整治网络谣言!公安部依法关停违法违规账号2.1万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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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成效情况。据了解,自今年4月10日专项行动部署以来,全国公安机关通过依法严厉打击借热点事件编造传播谣言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团伙、加强网站平台源头综合治理、曝光典型案例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四项措施,以强有力的实际行动整治网络谣言问题乱象。
为期100天的专项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案件2300余起,整治互联网平台企业近8000家(次),依法关停违法违规账号2.1万余个,清理网络谣言信息70.5万余条。

国简观点:“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网络谣言已成为社会公害,不仅危害人身财产安全,还可能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公共安全,因此,整治网络谣言乱象刻不容缓。网络并非谣言散布者的保护伞,他人隐私也不应成为盈利工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的意义在于警示大众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编造谣言者最终会付出代价。对于恶意编造、肆意传播谣言的组织者、策划者和煽动者,对于造谣滋事、非法牟利的“水军团伙”,对于违法违规散播谣言的互联网企业和网络账号,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让谣言信息没有藏身之地。你我也应进一步提升信息甄别能力,积极举报不实信息,共同抵制网络谣言,做文明社会、清朗空间的守护人。

GUO JIAN LAW FIRM



 法治热点


一、宁波一教师体罚学生,教育局:情况属实,已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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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自称是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三年级的学生家长在某网络平台发帖,举报该校语文教师兼班主任戴某某长期体罚班级学生,全班孩子最晚自二年级开始,便遭受戴某某的严酷体罚、虐待、人格侮辱及精神控制,轻者罚跪、打手心,重者让全班轮流扇耳光,还有更多的人格侮辱。该网友在帖子中描述了该班级学生被戴某某伤害的多次具体经历,称有十几个孩子进行指证,且孩子们陈述的时间地点与受害学生的一样。其表示,戴某某目前已经离职,但已入职了宁波上海世外小学。
宁波上海世外学校当天发布了“就‘聘用问题教师’舆论事件对家委会的通报”。通报称戴某某于2023年6月至宁波上海世外学校应聘。在背调过程中,该校收到了一些关于其师德师风的负面信息,也获悉其涉及一起尚在处理过程中的体罚事件。学校因此未聘用其为学校教师。
7月19日晚,宁波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华茂外国语学校教师戴某某体罚学生的处置情况通报”,称该教师存在体罚学生行为,已启动撤销教师资格证立案调查程序,将根据调查结果对戴某某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同时,宁波市教育局向华茂外国语学校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检视整改。
国简观点:近年来,教师违背师德师风、暴力对待学生的新闻频频爆出,不少网友表示自己在学生时代也曾遭受过老师的言语辱骂甚至暴力伤害。对教师而言,维护课堂秩序、管理学生无可厚非,但绝不能将教育惩戒和体罚学生混为一谈,打着“为你好”的旗号,以“教书育人”的名义,对学生动辄训斥甚至殴打。这些行为已经严重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规范,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身体权以及人格尊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可以是春风化雨,但不能是暴力侮辱,如果遇到此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寻求法律的帮助。全国各地教育部门也应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对教师的日常培训,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健康成长,也期待教师们手拿戒尺,心中有爱。


二、旅行社禁止记者律师参团?或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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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近日,一位新闻从业者在朋友圈爆料,自己在网上团购预订一家云南旅行社时,因为持有记者证被客服建议不要跟团。昆明一家旅行社客服人员直接表示:“没有旅行社愿意接待记者。”另一家旅行社客服经理也表示,“玩的话,就不要说是记者了,像律师之类的,也不会收。”

7月19日,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网传有关“云南部分旅行社禁记者律师参团”新闻的声明》。声明如下:

我公司已关注到网络上关于“云南部分旅行社禁记者律师参团:不收“敏感行业”客户,怕被拍购物行程”的相关报道。我公司第一时间对报道内容进行了全面核查,尚未发现我公司业务涉及以上报道内容。

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此事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国简观点:记者、律师并非洪水猛兽,却被多家旅行社拒之门外,着实令人咂舌。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记者律师由于职业的特殊性,比一般的消费者更熟悉旅游市场规则,更懂得利用相关法规维护自身权益。旅行社公然作出此举,颇有些欲盖弥彰的含义,若本身行得正坐得端,又何惧记者律师挖出猫腻来呢?此类行为也并非首次出现,早在2017年,某一旅游网上一则云南旅游项目就曾明确禁止记者参团。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旅游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行团对旅游者或消费者的群体予以限制的行为,限制了特殊群体的权利,剥夺了特殊群体作为消费者的选择权,属于违法行为。旅行社拒绝所谓的“敏感行业”参团,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损害了旅游业的声誉。对于云南这一旅游大省来说,平息舆论还不够,更重要的还是要加强当地旅游市场管理,保证旅游社在合理合法范围内经营,严抓歧视消费者、损害消费者正当权益的不良商家。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对于这一类限制记者参团的旅行社应保持警惕,威胁到自身合法权益时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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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法规 热点速递


· 7月18日 中国—东盟打击侵权假冒合作发展论坛举办

· 7月18日 药监局发布《2022国家中药监管蓝皮书》

· 7月18日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孙国相受贿案一审宣判

· 7月19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

· 7月19日 财政部: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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