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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简周刊|第46期

文章作者: 管理员 文章来源: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4-11

—— 第46——

国简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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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医疗美容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 不甘分手发私密视频敲诈前女友,男子被判刑

    ·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相关案件一审宣判:董志民获刑九年

    · 《司法的细节》——刘仁文



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刘禹锡(唐)《天论上》

热点报道


一、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医疗美容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4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医疗美容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案例集中披露了医疗美容领域的主要犯罪方式,揭示了消费者选择医疗美容的常见风险隐患,警示消费者理性选择医疗美容服务。

2022年9月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聚焦医疗美容领域突出问题,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推进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该领域虚假广告、非法行医、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走私、价格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医疗美容犯罪案件89件306人,提起公诉129件381人。共立案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38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65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4件,其中15件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此外,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协同保护,主动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司法机关的联系配合,促进形成治理合力。同时,积极延伸检察职能,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国简观点:

该批案例的发布充分发挥了司法裁判在社会治理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有助于督促医美机构加强医疗文书制作及保存工作,规范其诊疗活动。将消费型医疗美容纠纷纳入消费者杈益保护法范围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充分体现了“人民至上,司法为民”的法治思想。不但要加大对商业欺诈行为的制裁力度,而且还要扩大维护消费者权益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范围,尤其是通过互联网自媒体公然实施欺诈的,其波及面广、影响又大又坏,更应是打击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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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热点


一、不甘分手发私密视频敲诈前女友,男子被判刑

4月4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宗案件。郑某在一家旅行社工作,2018年9月,他结识了来旅游的单身女性阿靓,二人发展成了男女朋友。阿靓也将自己的一些朋友介绍给了郑某,方便他从事旅游业务。2019年,二人分手,互相删除微信好友。郑某分手后不甘心,也联系不上阿靓,于是把一段自己与阿靓的性爱视频发给了阿靓的朋友阿欣。愤怒的阿靓马上联系了郑某,郑某提出了要求,“拿2万块钱来吧,不然我会把这些视频发给你的各个朋友”。
为了自己的视频不再外泄,阿靓向他转了2万块。2021年5月,郑某被抓获并认罪认罚,将钱退给了阿靓并恳请阿靓原谅。2021年9月,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对郑某提起公诉。考虑到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事后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决郑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国简观点:

在我国,公民依法享有隐私权,泄露他人隐私或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虽然违法犯罪者终受到依法惩处,但总体来说,在类似的案件中,女性相对而言,是其中容易受伤害的一方。在恋爱期的情侣,特别是女孩子,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尽量不要让爱情的甜蜜蒙蔽住自己的理智,如果很不幸,事后有一方拿着这些私密照片、视频等进行纠缠、敲诈、传播等,马上报警,这是维护权益的最佳选择。


二、“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相关案件一审宣判:董志民获刑九年

7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相关案件一审宣判,认定董志民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认定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犯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十三年、八年六个月和八年,并处罚金。庭审中,被告人董志民、时立忠、桑合妞、霍永渠、霍福得表示认罪、悔罪。

2022年1月27日,“丰县生育八孩女子”视频在网络流传,引发社会关注。经公安机关侦查,视频中女子来自云南,名叫小花梅。

法院6日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审理查明,1998年初,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将小花梅从云南省福贡县子里甲乡亚谷村拐骗至江苏省东海县,后二人将小花梅以人民币5000元卖给该县农民徐某东。小花梅与徐某东共同生活至同年5月上旬后去向不明。同年6月,被告人谭爱庆及其妻李某玲将在河南省夏邑县骆集乡潭洼村发现并收留的小花梅,以人民币3000元卖给被告人霍永渠、霍福得。霍永渠、霍福得将小花梅带至丰县欢口镇,经刘某柱介绍,以人民币5000元转卖给董某更(已故)及其子被告人董志民。

刚到董家时,小花梅生活基本能够自理,能与人交流,有时存在痴笑、目光呆滞等表现。1999年,董志民与小花梅生育长子。2011年至2020年,二人先后生育七名子女。2011年、2012年小花梅生育二子、三子后,精神障碍症状逐渐加重,2017年生育六子后病症更加明显。2017年7月至案发前,董志民对小花梅实施了布条绳索捆绑、铁链锁脖等虐待、拘禁行为。其间,小花梅的饮食起居得不到正常保障,时常挨饿受冻,居住场所无水、电、阳光,生活环境恶劣。董志民的虐待行为,致小花梅人身健康遭受重大伤害。经鉴定,小花梅患有精神分裂症(衰退期),被评定为精神残疾二级。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董志民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且致小花梅患精神分裂症不可逆转,具有致被害人重伤的加重情节;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拐卖妇女,造成严重后果,构成拐卖妇女罪。

1998年参与拐卖小花梅犯罪嫌疑人共有7人,其拐卖行为均已超过追诉期。为从严打击拐卖妇女犯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在拐卖妇女犯罪中作用较大、情节严重的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等5人进行追诉,李某玲、刘某柱在拐卖妇女犯罪中作用较小、情节较轻,未予追诉。


国简观点:


在这起案件中,特事被特办,彰显了法治打击恶劣犯罪的决心。国家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把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依法打击各类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为妇女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拐卖、虐待妇女的恶行,突破社会的道德底线,为国法所不容。丰县这起令人痛心的事件再次警醒我们,拐卖妇女的历史遗害依然存在、现实土壤并未彻底铲除,打击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依然需要用重典,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及时解救被拐卖受害人,有力震慑和惩处拐卖人口犯罪!希望通过这起事件引起大家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关注。但我们国简发现,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相关立法处罚太轻,与拐卖妇女儿童造成对被拐卖者、被拐卖者家庭以及社会的伤害后果很不匹配,未能体现罪刑相适的刑法原则。我们支持并呼吁:买卖同罪,加大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量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判处拐卖者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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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推荐

    【推荐理由】

本书是刘仁文教授一系列针对法律时事热点的报刊文章集结,其围绕的主题是中国司法制度及其运行的现状。近年来以“细节”为名的畅销书累有出版,这似乎显示了一种学者从宏观理论构建到微观命题阐释的转向。

细节之所以应当被关注,是因为正义的原则、程序的精义往往体现在细节之中。唯有司法实践的细节得到改善,司法正义的精神才能得到彰显。关注细节有助于我们认识真实的司法现状,反思细节有助于我们找出改善司法制度的正确路径。这是细节的力量,也是研究细节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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