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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简周刊|第110期

文章作者: 管理员 文章来源: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12-02
国简周刊

妙言至径 大道至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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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不公正所造成的危害远大于一般犯罪,就像污染水源的危害远大于污染水流。——【英】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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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热点


一、地铁事故敲警钟,公职渎职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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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京地铁昌平线“12·14”列车追尾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追责问责的人员”里,时任北京市地铁公司总经理胡志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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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简观点: 地铁出行方便高效,可安全第一,一出事儿说不定是大事儿!据中国应急管理报消息,北京地铁昌平线一年内连续两次出事,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恶劣,直接经济损失巨大。地铁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胡志强存在失职行为,负有领导责任,被建议免职。
这一决定改变了过去不出人命,不追责,继续当官的坏习惯,这是种进步!体现了对公职人员失职行为进行实质性问责处理的改变!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公司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方面落实不实,对事故整改工作抓得不紧不实,存在诸多盲区和漏洞。才导致了事故的再次发生,证实了主要领导的失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其建议免职。不过报道还称,这并非终点,而是新的起点,接下来,相关部门还将对其涉嫌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深入的调查,如果调查发现存在其他的违纪违法行为,他就面临更为严厉的党纪国法的处理。大家知道,公职人员要么不查;一旦被查,就会查个全面,查个彻底!
这一案例再次警醒我们,公职人员的责任与担当是法定义务,随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实施,只要渎职不作为,那怕不造成后果,也会被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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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救命工具不救命,岂拿生命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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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佛山、广州、上海、无锡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抽查,都发现了不合格的“防毒面具”。其中,无锡市市场监管局抽查产品10批次,不合格产品4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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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简观点: 许多防毒面具竟然是不合格产品,没有防毒功能!这要是在战争时期,人民子弟兵戴着这样的防毒面具去保家卫国,这些生产、销售、采购的人那比还汉奸还要汉奸十万倍!非统统枪毙不可。
      据新华社报道,今年以来,佛山、广州、上海、无锡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抽查,都发现了不合格的“防毒面具”。其中,无锡市市场监管局抽查产品10批次,不合格产品4批次,不合格发现率高达40%。防毒面具,作为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救命工具与战备军用物资,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做为产品的生产者,不严格执行质量标准,生产伪劣产品,理当重罚!这使我想起了一个故事,二战时期,美国的降落伞老是有质量问题,厂家也老是借囗质量不可能100 %;后来军方要求老板亲自使用降落伞,降落伞的合格率一下子都达到了100 %安全合格。借鉴一下,如果要求这些厂家老板、销售与釆购都必须亲自使用体验一两回,也许就都会合格了。

透过现象看本质。为什么这救命工具不救命?主要原因还就是一个,腐败!买不合格的,采购可以吃到更多的回扣!

法律上,根据《刑法》第140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情节严重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立案标准为5万元,对照销售总额乘以不合格率,就可得伪劣产品金额!

做为采购者,则更是罪加一等!不知情是假冒伪劣,那是渎职,涉嫌构成渎职罪;知情,则就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当然,这些环节,必然相伴涉嫌腐败受贿!

想想,不把消防人员、人民子弟兵和人民生命健康当回事,而是“以他人的命谋自己的财”的丧心病狂之徒,应当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查处!



法规速递

●11月25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方案》

●11月27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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