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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检发布4件依法惩治涉网络黑恶犯罪典型案例
· 首例纯线上“套路贷”涉黑案:超47万人受害,3人自杀
· 深圳警方打掉一个裸聊敲诈团伙:涉案上百万元,33人落网
· 《法的门前》——彼得•德恩里科
法律的基本意图是让公民尽可能的幸福。——柏拉图(古希腊)《法律篇》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4件依法惩治涉网络黑恶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聚焦当前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发情形,涉及群众反映强烈、被害人群体广泛的网络“套路贷”、网络舆情敲诈、网络裸聊敲诈、网络“软暴力”催收等信息网络重点犯罪领域,有较强的代表性、典型性。与主要在线下现实生活中实施的传统黑恶犯罪不同,涉网黑恶犯罪在犯罪手段、方式、影响和后果等方面均有其自身的特点,涉及争议难点问题较多。为更有针对性指导办案,最高检选编了该批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4件典型案例分别为汤某甲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洪某都等人敲诈勒索案,袁某厚等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案,赵某等人寻衅滋事案。据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该批案例明确了检察机关办理涉网络黑恶犯罪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的指导性意见。比如,案例一明确了如何认定网络“套路贷”以及有组织实施网络“套路贷”认定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条件。案例二单纯以线上有组织地利用网络点对点实施敲诈勒索等具有隐蔽性的违法犯罪活动,尚未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依法未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例三阐明要从被害方是否有涉案服务或商品的正常需求、行为人是否实际提供服务、商品服务及其对价是否合理等三个方面区分敲诈勒索和强迫交易行为。案例四重申了“软暴力”催收认定为寻衅滋事的条件等。此外,这批案例还强调,对有组织利用信息网络,以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特殊群体为对象实施犯罪,导致严重后果的黑恶犯罪,要依法从严从重惩处。近年来,黑恶势力向网络空间蔓延,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整个犯罪链条、空间突破了传统犯罪的地域时空限制,渗透力更强、波及面更广、被害人更多,危害巨大。2022年8月,根据中央有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部署,最高检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等九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打击惩治网络黑恶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全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信息网络空间持续纵深开展。各地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度重视黑恶犯罪在网络空间的发展态势及其危害性,立足检察职能,密切与其他部门协作配合,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切实提升办案质效,依托案件办理深入参与社会治理,共筑清朗网络空间。
一、首例纯线上“套路贷”涉黑案:超47万人受害,3人自杀 公安部12月2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发布会上,甘肃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亢卫忠介绍了甘肃公安机关侦破的全国首例纯线上“套路贷”涉黑案件情况。
甘肃兰州公安机关主动开展互联网巡查,排摸网络“套路贷”线索,发现“甜兔网”等20余款App涉嫌网络“套路贷”违法犯罪,即抽调精干力量开展专案侦查。2019年3月,在公安部扫黑办直接指挥下,专案组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269人,冻结人民币10.28亿元、港币2.27亿元,扣押黄金172.12公斤、房产14套。 2020年9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主犯王某焘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等,被判处无期徒刑。经查,2018年3月以来,王某焘等人先后注册20余家空壳公司,开发“甜兔网”等24个网贷平台,以“套路贷”为手段,以“公司化运营”管理形式招募专业人员从事网络放贷业务,诈骗被害人借贷,收取超高利息;通过多个平台“借新还旧”“以贷还贷”方式恶意垒高“债务”;并与24个催收公司建立外包催收关系,采用电话侮辱、威胁,发送PS裸照等“软暴力”手段进行非法催收,强迫归还虚高债务。
近一年时间内,该组织非法获利28亿余元,尚未收回的非法债务约98亿余元,被害群众多达47.5万余人,严重扰乱互联网和金融管理秩序,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危害后果。四川成都吴某因陷入该组织“套路”陷阱无力偿还,与丈夫一起烧炭自杀;青海西宁江某蕊不堪“软暴力”轮番催收的精神折磨,上吊自杀。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兰州市侦破的涉案人数最多、涉及范围最广、涉案资金最大的一起案件,也是全国首例纯线上“套路贷”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定性审判的案件。该案的成功宣判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信息网络新战场取得的重大胜利,对全国各地侦办信息网络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具有借鉴意义。国简观点:
当前网络黑恶势力实施的“软暴力”,主要特征是威胁、恐吓、侮辱、精神折磨等,让人不堪其扰,生不如死。在数量呈上升趋势,有的甚至比“硬暴力”还恶劣。所以本次最高检以案释法,明确“软暴力”也一样可以认定为涉黑涉恶,新形势下,为司法机关打击这种新特点的犯罪明确标准,值得赞扬。国简提醒大家:如遇有网络“软暴力” ,请在保留好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及时报警以寻求法律的保护。
二、深圳警方打掉一个裸聊敲诈团伙:涉案上百万元,33人落网5月13日下午,深圳大鹏警方经侦查打掉一个利用裸聊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3名,缴获作案手机300余部,初步核实案件20余宗,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00余万元。据深圳警方介绍,2019年8月13日,大鹏警方接事主陈某报警称,其在网络聊天工具上与一陌生女子进行裸聊后,被对方以发布其不雅视频为由敲诈人民币9000元。
经调查,大鹏警方基本查明以周某、陈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裸聊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
该团伙主要以网络聊天交友工具为平台,先以女性身份散布诱惑性内容吸引受害人关注,在添加好友后邀请对方点击伪装成聊天工具的木马程序进行裸聊,随后通过后台录制受害人不雅视频,并套取其手机通讯录,以将裸聊视频发送给通讯录亲朋好友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由于受害人害怕裸聊视频外泄,面对敲诈勒索往往选择妥协退让,不少人在打款后仍被以各种手段继续敲诈。此外,该团伙内部分工明确,有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网聊操盘、威胁恐吓、赃款转移等。
随着该案侦办工作不断深入,收网时机逐渐成熟。2020年5月9日,警方分别于广东省深圳市、佛山市和江西省赣州市将以周某、陈某为首的3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打破了传统的时间、地域、空间的限制,而犯罪分子也正是看中了互联网犯罪能够突破时空限制、从而实施渗透性强、波及面广、危害性巨大的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开展清朗行动,不仅是清理互联网上的不法信息和打击互联网的违法犯罪行为,更是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专项行动。如果不幸遭受套路贷、恶意催收、敲诈勒索的迫害,要积极与警方、律师等公检法机关人员取得联系,取得有效的帮助,减少损害,及时止损。
【推荐理由】
《法的门前》是美国经典法理学教材《法律之门》的作者之一彼得•德恩里科与原书中文译者邓子滨,专为中国读者合作改编而成。原书在美国畅销30多年,历经8版,被誉为英美法的微型百科全书。《法的门前》既汲取了原书的精华,又特别为中国读者考虑,删繁就简,精心筛选和编撰了适合中国读者的素材和内容,尤其适合法学院的学生以及希望了解和思考美国司法模式的读者作为基础读物。
本书是美国各大学法学院比较通用的一本法律教科书。也可以看作是一部英美法的微型百科全书。本书旨在展示美国的法律过程,不只通过描述,而且通过让读者置身于你来我往的争辩之中,而强调法律讲论的重要意义。本书模拟了美国法律过程的实际运作,打开了进入法律和社会的大门。本书所提供的法律规则、原则和案例,都是社会科学、历史和文学等知识语境中的论辩和讨论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