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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简周刊|第90期

文章作者: 管理员 文章来源: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5-24
国简周刊

妙言至径 大道至简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埃利希







法治热点


一、法理上台独更不可能!

     我们要尊重历史,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一事实不仅有着深厚的历史和文化根基,而且在国际法和国内法层面都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
国简观点:尊重国际法则,联合国决议是国际法则中最高效力的法律决议与文件。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第2758号决议,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从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序上彻底解决了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这一决议意味着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席位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取代。原中华民国只能定义为流亡的原政权而已,认可台湾与大陆或者认可两岸的说法都已充分体现中国和平统一的诚意与历史胸襟!这就明确了原中华民国的领土与主权都被联合国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与主权。台湾做为中国民国的一部分自然而然被联合国决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

      全球共识、国际共识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这个中国名称就叫中华人民共和国。以美国为首的主要西方国家,在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或发表联合公报时,都明确承认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而非一个独立的国家。例如,中美三个联合公报都明确规定了这一原则,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宪法也作出庄严规定,《宪法》序言明确“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第52条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我国刑法对分裂国家的行为有着明确的惩处规定。根据《刑法》第103条的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一规定为打击“台独”分裂势力提供了有力的刑事法律武器。

      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我国还制定了《反分裂国家法》。该法明确规定:“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这更是明确表达了我国反对“台独”的坚定立场。

      无论哪个层次,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一事实在法理上都能得到充分的证明。任何企图分裂国家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所有国家和势力应当尊重历史和事实,恪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尊奉诚信,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为和平稳定和世界发展繁荣作出积极贡献。


二、三年吃到200份带头发和钢丝的外卖,职业打假人到底是维权还是敲诈?


     三年内吃到200份带头发和钢丝的外卖?“钢铁胃”顾客化身吃货界“倒霉锦鲤”!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统计数据。2023年,职业索赔投诉量飙升至24.6万件,6000人被纳入职业打假异常名单。这到底是维权还是敲诈?职业打假人到底是“啄木鸟”还是“害群之马”?
国简观点:诚然,当消费者发现外卖不符合卫生标准时,有权利向商家索赔,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合理合法行为。可像这位“钢铁胃”顾客的情况确实让人疑惑,从概率学的角度看,这遭遇是否有点不合常理?
      话说回来,如果这位顾客的投诉是“自导自演”,比如故意在外卖里加根头发或者铁丝,想讹商家一把。那么其行为就具有了非法占有的目的。一旦这种行为被证实而且多次发生,他可能就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74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去的职业打假人就像市场的“清道夫”,维护消费者权益。但如今,某些打假人却成了“披着羊皮的狼”,打着正义的旗号,实则在市场上“敲竹杠”,这还哪是打假,简直是“打家劫舍”!其行为已经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
      想象一下,法院现在的案件本来就是堆积如山,不堪重负,突然间,又有一大波鸡毛蒜皮的小事,毫无疑问是对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这些打假人往往对小瑕疵大做文章,将小问题放大成“世纪大案”。本可以通过举报整改就达成目的的打假,却坚持要闹到法院去,从而导致了司法资源的不当倾斜。
      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职业打假人更是如同噩梦一般。小商户们在市场上摸爬滚打,本来就拼尽全力,结果他们一来,就像拿着放大镜在找茬,一点点小问题都能让小商户们“痛不欲生”。有些不堪重负的,甚至被逼得只能黯然退出市场,真是“躺着也中枪”啊!
      这些打假人还破坏了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信任关系。商家看到顾客,可能心里就犯嘀咕:“这人是来买东西的还是来找茬的?”想想看,当商家无法区分普通消费者与职业打假人时,还能不能为消费者尽心提供服务;当普通消费者必须自证身份才能获得信任时,这对于市场又是怎样的伤害呢?
      对于市场来说,整体长远的发展往往比细节处暂时的正误更重要。这些挥舞着法律大棒、狐假虎威式地对商家进行肆意惩戒的职业打假人,不应该是象征正义的英雄。还是希望他们能够收敛一些,别再让市场变得如此“水深火热”了。




法规速递

●5月20日 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2024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

●5月20日 王毅将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长理事会会议并对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进行正式访问。



书籍推荐

法哲学范畴研究》——张文显

张文显,男,河南省南阳市人,1970年2月参加工作,1975年11月入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哲学博士。现任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华司法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光华法学院名誉院长。1974年8月至1977年7月,吉林大学法律系政法专业学习; 1979年9月至1982年7月,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2年9月至1983年1月,北京大学法律系进修,师从沈宗灵教授; 1983年8月至1985年1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1989年10月至1990年1月,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 1996年9月至2000年7月,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在职),获哲学博士学位; 2011年5月至2011年7月,中共中央党校民生与社会建设专题研讨班。
 《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是一本以法哲学范畴为对象的学术论著。作者在书中以科学阐释法哲学范畴、推动法学理论体系建构、更新社会法律和法治观念为宗旨,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综合运用语义分析、历史考察、价值分析、阶级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对范畴和法学范畴进行了全方位的哲学分析,对法哲学的基本范畴、中心范畴、基石范畴作了层层深入的科学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并论证了当代中国法哲学研究范式及其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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