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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简周刊|第91期

文章作者: 管理员 文章来源: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5-31
国简周刊

妙言至径 大道至简


没有哪个社会能够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杰斐逊







法治热点


一、美国前总统特郎普被裁定有罪,但仍不妨碍其再次竞选......

     5月30日,美国前总统特朗普被纽约州法院陪审团裁定在“封口费”案中有罪,并裁定34项罪名全部成立!此前检察官指控特朗普2016年竞选期间,通过律师科恩向艳星丹尼尔斯支付13万美元封口费,以避免桃色丑闻影响选情。事后,特朗普又伪造商业记录,以“律师费”名义还款给科恩,掩盖违反选举法规的行为。
国简观点:该裁决引发广泛关注,但关于到底该如何量刑,还有待7月11号由法官作出裁决,特朗普或将面临四年的刑期。这里还有几个很有意思的地方。第一,大家也许会疑问:“特朗普是前总统,他被定罪是不是与现任领导有关,是不是选举操纵的结果?”
      可以明确的是,美国的司法审判制度,是由陪审团来裁定罪名成不成立;而不是靠法官裁定有罪无罪,法官只是根据陪审团裁定的结果进行量刑而已。因此,在有罪无罪这件事上,法官是做不了主的。而陪审团的成员,都是法院随机挑选的结果。况且,陪审团成员本身就是美国公民。所以陪审团裁定特朗普有罪,是美国人民认定他构成犯罪!
      第二,特朗普到底被指控了什么罪?其实,男人也就那么些事。特朗普是超级富豪,不差钱;又当过前总统,体会过至高权利。钱、权他都拥有了,说到关键,还是腰带没扎紧,英雄难过美人关!奇怪的是,与艳星有染其实对于美国公民来说是不置可否的,就像另一位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当年就算曝出他与莱温斯基有染,也并不影响他当总统,不影响他被认为是一位好总统。
      坏就坏在,美国选举重在要求竞选人必须客观、真实、全面,就好比咱们国家要求领导干必须对组织忠诚一样,不能弄虚作假和隐瞒。而特朗普不惜花费巨资在竞选期间,封口桃色新闻,说明他不诚实。这样的行为不仅违反了选举的法律法规,也体现了他对美国选民的不忠实。
      陪审团裁定特朗普有罪后,至少现在法官是无法更改结果的。对于这个局面,恐怕现总统拜登是最按捺不住喜悦的,其心想:“我不一定能赢你,但这下可好了,美国人民确定你有罪,解气!”而特朗普还是秉持一贯以来的作风,回应称:“这是一场政治操弄”,且戏称审判是“无聊之举”。
      那么如他所说,既然是无聊之举,判决会不会被撤销?按美国的法律规定,州法院的判决,如果不涉及政治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就算是美国的最高法院也就是联邦法院也无法改变。至于到底涉不涉及政治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呢?还有待于观察,有待于美国最高法院今后如何认定。
      说起特朗普,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他一直主张美国优先,要求北约和盟友要自带军费,放弃了美国所谓“世界警察”的职责,还声称要退出联合国,违背了美国的主流民意。其也是中美关系麻烦的制造者,制造摩擦,发动贸易战,企图弱化中美两国的友好关系。有趣的是,特朗普在俄罗斯攻占乌克兰的克里米亚时,却一直袖手旁观。不知道是不是与他娶了位漂亮的俄罗斯妻子有关。但是这些都只是猜测和怀疑,在没有证据之前,还不值得相信。
      至于接下来,故事将会如何演绎?相信特朗普的粉丝们会高举旗帜走上街头,按特朗普的英雄性格他也一定会坚持竞选到底。如果竞选成功,按法律规定,他应该会在监狱里办公。当然,法律也有可能会重新做出规定,大胆猜测一下,假如他真的成功上任,按照美国的司法体系,或许会将服刑的日期推迟到他履职总统完结后再开始。
      尽管剧情复杂、刺激狗血,说到底还是世界文明与法律制度的现代版游戏,昭示着人类的文明与进步。美国人民善于创新,相信美国司法制度也是如此,给特朗普定个罪也照样不影响他的总统选举。那就让我们笑看云卷云舒!

二、一女子因噪音维权被判敲诈勒索,法院判再审后被撤回申诉......

     依法维权,却被扣上敲诈勒索的帽子。据澎湃新闻报道,2017年湖南一女子周某因长期受到施工噪音困扰,多次投诉无果后自行与施工方达成协议,获得一万余元赔偿。但随后她便被宁乡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其犯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二审维持原判后,周某一直不服、坚持申诉。

     到2022年,湖南省高院撤销原判,指令长沙中院再审此案。然而,有意思的是,长沙中院称周某拒不出庭而按撤诉处理。周某却说从未收到书面传票;接到的陌生电话和短信,因不能确认对方身份也不敢接,所以再次递交申诉状要求改判无罪。
国简观点:这个事件,有两大看点:一、周某到底有没有罪?跟据刑法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对照报道,噪音伤害是事实,周某的维权行为是基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正当索赔,按照常理,任何公民的权益受害均有权反抗与索赔,因此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与施工方达成的协议也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民事补偿协议,因此也不存在威胁与要挟。
      二、下级法院撤销上级法院的再审是否正确?一方面法院认为通知申诉人开庭,申诉人拒不到庭撤案有理;可另一方面,申诉人周某说法院没有送达过书面的传票、通知,不知道开庭也有理。双方各执一词。
      可书面的传票和通知确实没有。
      问题的关键就出在法院送达的方式上,法院认为通过电话、闪信已经告知开庭信息。可《刑事诉讼法》第107条明确规定:“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最高法院也没有规定,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送达文件可以采用电话、闪信通知。所以,长沙中院的理解是否过于主观,至少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申诉人周某辩解与担心这年头骗子多,以为收到的可能是诈骗信息,有防范意识也是常理,完全能够理解。
      并且按照刑事诉讼的规定,刑事开庭对被告人是实行传唤的方式;如果被告人不到庭,法院是应当依法强制传唤。如果依法强制传唤了,周某还会不到庭吗?换个思维,假如本案不是被告人申诉案;而是其他刑事案件,法院还会因电话、闪信通知,被告人不到庭而撤销案件吗?
      说到底,就是申诉人周某申诉自己无罪,省高院又做了撤销长沙中院的有罪裁判,中院被指令再审感到不悦,找个理由撤案了事。而法律上讲,上级法院的裁判(包括指令再审决定)必须无条件执行,这是中国法制统一的要求。
      从法律信仰上看,面对如此明显的冤假错案,为什么不勇于纠错;而是简单找个借口、理由撤案?还有正义感吗?还有法律信仰吗?
      值得充分肯定的是,周某多年来坚持真理,寻求正义让人感动。她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畏艰难,坚持申诉多年,真称得上是“民间英雄”!
      当然,也许有人会说她无理缠诉;或者说她尽管有理,但也浪费司法资源。这些说法,我们不能苟同!在这个社会,如果面对邪恶与不公,连自己的合法权益与做人的尊严都不坚持,那又怎么能够帮助别人!今天你的袖手旁观,它日也会倍感人间的冷漠!



新闻速递

●5月27日 神十八乘组已在轨32天,将于近日择机实施第一次出舱活动。

5月27日 第77届世界卫生大会做出决定,拒绝将“邀请台湾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世卫大会”的提案纳入议程。



书籍推荐

司法过程的性质》——本杰明卡多佐

 本杰明·内森·卡多佐,1870年5月24日-1938年7月9日,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称号"律师的律师"。通常被列入具有自由主义思想倾向的大法官。他写了一个多数意见支持社会保险案件(1937)。在一个涉及到一事不再理的刑事案件中,他认为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1868)只就权利法案中属于一个有纪律的自由体制的本质的那些条款施加于各州。
 《司法过程的性质》中卡多佐通过对司法过程敏锐透彻的分析,指出世上没有什么是稳定的,也没有什么是绝对的,一切都是流动的和可变的,而司法工作也不例外。因此法官在这过程中必须面对一个具有两重性的问题:首先,他必须从一些先例中抽象出基本的原则,即判决理由;然后,他必须确定该原则将要运行和发展的路径或方向。如果使这种原则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前提是必须要有正确的指导方法,卡多佐在文中详细分析论证了四种主要的司法指导方法,这构成了《司法过程的性质》的主要内容。按照卡多佐的讲演顺序,该书共分为四讲:第一讲“引论、哲学方法”;第二讲“历史、传统和社会学的方法”;第三讲“社会学方法、法官作为立法者”;第四讲“遵循先例、司法过程中的下意识因素、结语”。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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