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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简周刊|第102期

文章作者: 管理员 文章来源: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8-16
国简周刊

妙言至径 大道至简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菲力普斯







法治热点


一、河南女法官惨遭当事人报复杀害,如何解读?

        又一起当事人杀害法官的恶性事件来了!据报道,近日,河南郾城区法院一级法官王某某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遭到某案件当事人党某的杀害。据调查,党某因不满王法官未支持其全部诉求而行凶,行凶后已畏罪服毒被捕,送医救治后无碍。
国简观点:不管杀谁,都是人命,都不应该,都要反对与遣责,都要依法惩罚。
      看到河南郾城法官被杀案,网络上也分为两派,一派认为杀害法官是破坏法治,要求严惩凶手,呼吁非判死刑不可;而另一派则认为事出有因、司法不公,情有可原;极端的还认为是为民除害。
      确实,37岁青春貌美能干优秀的女法官,多少人羡慕和敬仰,她被杀害带给家人的是无比的伤痛!是人都会感到惋惜。
      所以,凶手50岁的老头杀人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社会需要法治,任何极端手段都是对社会的伤害!
      既然是法治,就应当坚持法治最基本的原则,法治最基本的原则是什么?是“人人平等”!既然人人平等,就不能因为被害人的身份是法官,就高喊“严惩”与带上“杀害法官就是藐视法治”的标签与情绪!
      许多人在要求凶手面对“诉求不能满足”,只能上诉,不能极端的同时;是不是自己呼吁处理这个案件时,也应该保持冷静理性?
      任何人的命都是命!不能打上当事人职业身份的标签;否则就有悖“人人平等”的最基本法治精神。一切依法惩处才是唯一正确的答案。
      凶手行凶致人死亡,后果极其严重;杀人的动机显然是泄愤报复;至于行凶过程如何,手段残不残忍,还有待侦查机关客观公正的调查结果。综合来看,老汉十之八九会被判死刑。当然老汉自己心里也是明白透亮,知道杀了法官的后果,故尔选择服毒自杀,但谁知命不该绝,服毒未遂。
      面对通报的案情,关于杀人的起因,许多网络博主和名律都认为凶手老汉交通赔偿案没有不公,没毛病。
      而我们认为,老汉的交通事故赔偿案的裁判确实不公,不公有三,一是原告诉求赔偿29天的损失,只判赔了住院的15天,还有未住院14天没有判;二是民事赔偿坚持实事求是,有证据证明老汉受伤,受伤住院15天,非住院的14天也仍有开药疗养,其误工损失、需要营养等是客观存在,应当给予赔偿;三是任何裁判一定要尊重常识常理。被碰受伤,不讲“伤筋动骨一百天”才能好,老人受伤疗养一个月怎么也不过份,其工作能力、受损误工和营养补给算一个月时间也均在合理范围之内。
      要知道,司法裁判要考虑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这个社会,弱者也需要温度。单从证据来看,忽视常识常理,搬个教条,14天由于没有住在医院判决不赔好像没有错误,做到了裁判公正。但这种裁判如果坚持是正确的,甚至当成真理的话,那社会效果又如何呢?
      这就等于直接向社会宣告,不是住院期间的损失,法院就判不赔,这势必造成今后遇到有赔偿死活赖在医院,绝不轻易出院的社会后果,而这种后果恰好对医院对当事人都会增加不必要的成本负担。 
      显然,这样的社会效果不好,或者说司法裁判效果没有取得好的社会效果!所以,之前我们曾多次说过,常识常理比法律更重要!这个案件就忽视伤者“疗伤恢复合理期限”与“在家疗养恢复身体客观存在”的常识。
      对这个常识常理尊重理解不同,才造成了被害法官坚持司法裁判廉洁公正无误;而杀人老汉则坚持受伤疗养不能正常干活是事实,判决不赔从而倍感不公,去报复杀人与服毒自杀。
      每一次流血,每一条人命,都会带给社会一次伤痛,但更希望这也能带来反思,每次反思都需要换位思考,全面考虑社会效果,而不是陷入“报复式”的恶性循环。

二、超20城按区认定首套房,如何理解?

  刺激房地产的新政策利好不断!先是“认房不认贷”,现在又搞“按区域认房”,什么意思?就是不管你有多少套房子,只要你在这个城市没有房子就可以按首房首贷享受银行的首贷利率优惠。

国简观点:原来规定住房不炒的,现在好像又变风向了,换个城市就可以炒了。房子用来投资的金融属性又被搞回来了!
      这护盘房地产资本也真的是煞费苦心!但效果会如何?买不起房的还是买不起,首付15%照样买不起,因为当房奴供不起。买得起房的,房子都有好多套了,现在二手房跌得厉害,谁会愿意高价买进等着跌价二手出售呢?或者砸在手里赔钱呢?看来金融投资属性即使开启了,也改变不了下跌趋势。
      有人说,那房价下跌,总有个底吧?对,肯定有个底,这个底在跟国际接轨。国际上房价收入比一般是6,即普通民众6年的家庭收入全款买一套房算是比较合理的。但是,中国房子过剩,人口负增长,人均收入又低,6年房价收入比相对还是过高,4一5倍比较好。
      想想,让房价跌到位,让普通老百姓买得实惠、买得起不更好吗?




法规速递

●8月13日 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发布第三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

●8月16 最高检印发《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


书籍推荐

西窗法雨》——刘星

  刘星,北京人。曾为解放军侦察兵,后为建筑设计描图员。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美国法学院做过访问学者。曾为中山大学法学教授,中山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出版法学著作多部,发表论文若干,并在《南方周末》、《法制日报》、《文汇报》等报刊辟有法学随笔专栏。
《西窗法雨》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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