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国简律师事务所网站!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国简律师事务所
电话:0731-89826999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律政服务大楼9楼

国简动态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国简动态

国简周刊|第108期

文章作者: 管理员 文章来源: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11-25

——第131期——

国简周刊

妙言至径 大道至简


202411111039308707.png


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透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普通法》





641.png



法治热点



一、兰州牛皮纸井盖一碰就碎,安全隐患何时休?

微信图片_20241122143603.jpg

       这几天,甘肃兰州一位村民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视频,称村里道路上新换的井盖质量差,甚至“一碰就碎”,担心会给来往通行的村民带来安全隐患。这样的井盖怎么会出现在道路上?

642.png
国简观点:脚下井盖一敲即碎,不安全,引发事故怎么办?据央视新闻报道,兰州石沟村村里道路上新换的井盖质量差,引发社会关注。询问质量安全时,施工方解释称,因合格井盖缺货,故采购便宜井盖作为临时替代,导致质量不达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民法典》第792条、801条以及1258条相关规定,生产者、销售者、施工者及监管部门均应对产品质量负责。可以结果呢?生产者、销售者、监管者都不吭声,施工者冒出来,不认错,搞了“临时井盖不安全”的解释,又是“临时”背锅。
井盖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其质量直接关乎公共安全。兰州事件中,暴露建设标准执行不力及对生命安全的漠视。现在都是产能过剩的年代,难道连个合格的井盖都买不到?可能真相应该不是这样的,应该是回扣吃得太多,施工方没有钱挣;还是施工方的施工品质差;或者施工方就是监管部门的关系户,用不着品质好就可以承包到施工业务;或者是故意的以次充好,过一段时间坏了又来重做,再赚一笔等等!以致于许多地方同一路段也是修不完的路,甚至年年修!
“带病”井盖事件,反映出的不仅是责任问题与监管缺失问题,应该还会有深层次的腐败问题!
                          

643.gif


二、“远洋捕捞”式执法为何屡禁不止?

微信图片_20241122145004.jpg

11月20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工作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澎湃新闻在会上注意到一起趋利性执法司法的典型案例:杨某某、占某某滥用职权案。

2023年5月下旬起,外省某县公安局民警杨某某、协警占某某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私自携带警服、手铐、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驾驶车辆前往浙江、江苏等地,意图以帮忙处理案件为由向企业家索取财物。同年6月11日,杨某某、占某某根据事先查询的信息,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件为由,将企业家沈某从江苏吴江家中带走。在车辆行驶途中,杨某某暗示沈某可以帮忙处理案件并索要财物。后沈某乘二人不备在浙江湖州德清县境内跳车逃跑并报警。

公安机关接警后以涉嫌招摇撞骗罪对杨某某、占某某立案侦查,调查发现二人具有司法工作人员身份,无法以上述罪名继续侦办,案件陷入僵局。德清县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审查认为二人可能涉嫌检察机关侦查管辖的滥用职权罪,将线索报送湖州市检察院。湖州市检察院经研判果断立案侦查,前往外省某县公安局,调取杨某某、占某某身份信息,确认二人系司法工作人员,并固定了二人违规使用公安系统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的证据材料。

占某某在侦查阶段对其行为性质有不同辩解,检察官通过法律分析和司法政策解读,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刑事违法性,最终转变对抗态度,自愿认罪认罚。德清县检察院以杨某某、占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起诉意见,对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有期徒刑七个月,二人均未上诉。

642.png
国简观点: 都说“靠山吃山”,可个别帽子叔叔来了个“靠法吃法”,再次上演了“跨省抓人”索要钱财的故事!
      据搜狐新闻报道,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通报了一起外省某县公安局民警杨某某和协警占某某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私自携带警服、手铐、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前往浙江、江苏等地,以帮忙处理案件为由向企业家索取财物。被抓的企业家在德清县跳车逃走,方才逃过一劫,于是向当地警方报了案。
      一开始当地警方还以为是假冒警察“招谣撞骗”,遂将两名罪犯抓获;之后一查,才知道是真帽子,就以“滥用职权罪”进行侦查、起诉,终于将两人绳之以法。
    这起案件两大看点,一是企业家危险跳车命大是个好前提,关键是其法律意识强,也很有智慧,能立即以假冒警察敲诈钱财的方式报案,使当地帽子机关能迅速出警抓人;相反,如果报案其是真帽子就未必能轻易出警抓人,这是一种智慧,值得点赞。二是这种跨省抓人索取钱财,是典型的“远洋捕捞”!让公民没有安全感,这种犯罪比普通的刑事案件性质更为恶劣!可遗憾的是,量刑处理却比普通刑案轻多了!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与八个月。
      当然,这起案件,是两位帽子为了非法敛财干的“私活”,加之受害人智慧报案方得以查处;相反,那些正式的“官派公活”,跨省抓人、远洋捕捞的执法案件却不断上升,危害极大,值得重视!
     



法规速递


●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1月22日 广州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书籍推荐

中国哲学简史》——冯友兰

微信图片_20241122155653.jpg
当代大哲学家冯友兰先生于1947年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受聘担任讲座教授,讲授中国哲学史,其英文讲稿后经整理写成《中国哲学简史》,于1948年由美国著名出版公司麦克米兰出版。此书一出,立即成为西方人了解和学习中国哲学的超级入门书。其后又有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南斯拉夫文、日文等译本出版。五十多年来,一直是世界各大学中国哲学的通用教材,在西方影响很大。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此书没有中文版本。直到20世纪80年代,本书才由冯友兰先生的学生第一次根据英文本译成中文,由北京大学出版社于1985年出版,首版印刷十万册,很快售罄,成为当时学术界的大畅销书。2013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再版,并做了软精装,内容和品质都有很大的提升。可以说,本书是了解中国哲学的首选读本,也是影响大众一生的经典著作。
本书是冯友兰先生哲学与思想融铸的结晶。以一本哲学学生专著,打通古今中外的相关知识,其中充满睿智与哲人洞见。特别是作者对现实问题的关怀,颇具“读书不忘救国,救国不忘读书”的大家风范。
《中国哲学简史》以20万字的文字讲述了中国哲学的发展历史,打通了古今中外的相关知识,在有限的篇幅里融入了冯友兰对中国哲学的理解。因为它最初是讲义,所以它的语言极其流畅;因为它是由英文翻译过来的,所以它的文字极其符合当代人的阅读。它在世界各地有多种译本,一直是许多大学中国哲学的通用教材,也是了解中国文化的入门书。它对当今的读者有极大的意义,不失为一部可以影响一生的文化经典。



免责声明:本站支持广告法相关规定, 且已竭力规避使用“极限化违禁词",如不慎出现仅代本站范围内对比,不支持以任何"违禁词”为借口举报我司违反《广告法》的变相勒索行为! 本站部分素材来源互联网,以传播信息为目的进行转载,如涉及版权请直接与客服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电话
公众号
微信